防腐处理的目的是采用适当的方法,将防腐剂均匀、深入地分布到木材之中,而且要达到一定的保持量,以使木材具有相当的防腐效果或功效。同时,防腐处理还要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对木材机械强度/力学性质的影响。 即使是一种高效防腐剂,但如果防腐处理不能使木材中防腐剂的透入度和保持量达到所需要的指标,防腐效果也会受到影响。因此,适宜的防腐处理工艺是达到木材防腐效果的重要保证之一。
至于防腐处理的程度,则与使用用途相关,例如用于户外而且处于地面以上的木材,使用CCA防腐剂处理,有效成分(氧化铜、三氧化铬、五氧化二砷)的保持量需达到4.0kg/m3;使用ACQ防腐剂处理,有效成分(氧化铜、DDAC)的保持量也需达到4.0kg/m3;而使用CA(铜唑)防腐剂处理,则有效成分(铜、有机唑)的保持量需达到1.7kg/m3。但木材用于户外而且与地或水接触的场合,使用CCA或ACQ防腐剂处理,有效成分的保持量均要达到6.4kg/m3;使用CA(铜唑)防腐剂处理,则有效成分的保持量要达到3.3kg/m3。
防腐木材尽量不要进行机械加工,最好直接使用。换句话说,木材应尽量在防腐处理前进行锯、切、钻、刨等机械加工,然后再进行防腐处理。处理后,经过防腐剂固化、木材干燥后,直接使用。其目的,是防止机械加工造成木材内部未被防腐剂渗透的部分暴露出来。
而未被防腐剂浸到的木材,是不具备防腐效果的,即使是耐腐性好的心材,也不具备抗白蚁和抗海虫性能。而且,即使木材内部已被防腐剂渗透,但由于木材内部的防腐剂保持量比木材外部低,防腐效果也会打折扣。因此,正确使用防腐木材,也是保证防腐木材功效的一个方面。